根据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》(闽政办〔2017〕141号)和《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闽科高〔2018〕10号)文件有关规定,经企业申报,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、提出入库推荐名单,省备案管理部门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审核、公示。
福建晶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异议成功入库2018年第一批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。
福建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官网链接:
http://kjt.fujian.gov.cn/xxgk/zfxxgkzl/zfxxgkml/cxsd/qyjscx/201810/t20181017_4542022.htm